清丰县诚睦路小学
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四合楼村、黄骆楼村、姜骆楼村、双楼村、旧城村五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区域代码qf26)
2.清丰大道以西、叠翠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安康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区域代码qf27)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区域代码qf28)
三、报名时间
8月17日——20日
具体安排:
1.8月17日
招生范围内的文化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上午:德盛苑小区、金域华府、香槟小镇、香槟花园、天然气家属院; 下午:世外桃源、森林公园、行理园)
2.8月18日
招生范围内的人民路以南、安康路以北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上午:盛世佳园 、盛丰园 、森林里、柒号院 ;下午:(四合楼村、黄骆楼村、姜骆楼村、双楼村、旧城村)
3.8月19日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8月20日 材料审核
家长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报名,否则概不受理。
四、报名证件
(一)所需证件
1.四合楼村、黄骆楼村、姜骆楼村、双楼村、旧城村村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
2.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下同)、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下同)。
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
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下同。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4 年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两个档案袋,一个放原件,一个放复印件,并将学生报名材料清单粘贴在两个档案袋的正面,两个档案袋封面一定要注明家长姓名、学生姓名、电话号码。
(二)所需材料
1.2024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
2.清丰县诚睦路小学新生入学承诺书;
以上材料装复印件档案袋内。
报名需要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招生片区代码、承诺书、材料清单,
五、报名地点
清丰县诚睦路小学毓慧楼一楼
六、报名流程
①家长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注册账户完善学生信息(详见报名操作流程)、打印“2024年河南省小学生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②现场资格审查、查验原件→③资格复查→④入户调查、预录→⑤公示。
七、招生办法
(一)审核报名。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生源名单录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并上报县教育局复核。
(二)资格复查。县教育局联合纪检及其它相关部门,对我校初审合格的生源证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通知。资格复査结束后,我校将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报到入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班级报到。
八、有关说明
1.监护人不需要带适龄儿童报名,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备齐后由1名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
2.我校学生学籍采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接受未满6周岁幼儿报名和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已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
3.监护人务必严格按照《清丰县诚睦路小学新生入学承诺书》要求,入学后不允许学生寄宿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周托、午托等场所;不允许学生乘坐拼装车或与其他人拼凑车辆上下学,做到安全、文明接送。
4.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
5.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7日—20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片区内入学机会,责任由监护人负责。
6.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诚睦路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 :13461669866
清丰县诚睦路小学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