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丰县教育局转发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方案>的通知》和《2024年清丰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1.西关村、西后街村、南街村、高庄村、八寨村等五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1)。
2.清丰大道以东、南大街以西、顿丘大道以南、朝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2);清丰大道以东、南大街以西、顿丘大道以南、朝阳路以北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3)。
3.叠翠路以东、清丰大道以西、西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4);叠翠路以东、清丰大道以西、西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5)。
4.叠翠路以东、春晖路以西、孟德大道以南、顿丘大道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6);叠翠路以东、春晖路以西、孟德大道以南、顿丘大道以北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7)。
5.叠翠路以东、清丰大道以西、顿丘大道以南、西大街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8);叠翠路以东、清丰大道以西、顿丘大道以南、西大街以北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09)。
17日上午为西后街村、西关村、南街村适龄儿童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17日下午为高庄村、八寨村适龄儿童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18日上午为清丰大道以东的居民子女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18日下午为清丰大道以西的居民子女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19日为学区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日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18—21日入户家访、复核证件;22日在招生平台预录;23日教育局对预录学生资格进行复核。
招生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以下证件到校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
(一)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下同)、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自备的两个档案袋)。
(二)城关镇所辖村村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自备的两个档案袋)。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自备的两个档案袋)。
(四)网上报名材料:
1.2024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需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2.从学校网站下载的《2024年新生入学承诺书》。
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7日—20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我校的入学机会。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入户家访、在招生平台录取、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汇总审核结果。2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31日上午召开家长会,下午新生入班报到。
报名时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表格备齐后装入档案袋(自备)交学校,8月31日学生入学后返还家长相关证件原件。
不接受未满6周岁幼儿报名。
监护人务必履行监护责任,入学后不得将孩子安排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周托午托等场所寄宿;不允许孩子乘坐拼装车或与其他人拼凑车辆上下学,做到安全、有序、文明接送。
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导致孩子无法入学就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家长自己承担。
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
*《招生简章》及相关信息可登录学校网站(www.qfysx.com)或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中搜索“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公众号”或直接扫描二维码添加关注)进行查询。
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