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为淮南的她点赞

文摘   2025-01-23 08:55   安徽  

我市一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65名同志、追授4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泉山人民法庭庭长郝荣琦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作为民事法官,郝荣琦始终坚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始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在案结事了中彰显人文关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期许。为充分考虑群众的司法需求,她所在的泉山人民法庭打破地域和时间限制,“晚间法庭不打烊,情系群众守初心”,常常夜幕降临,法庭却灯火通明,为群众点燃“便民灯”。在审理继承、家事案件时,她常把仁爱之心融入办案过程,尽力修复家庭成员关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郝荣琦在泉山人民法庭设立温情调解室,创设“分层递进调解法”,该类案件调撤率达88%以上。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她深刻认识到老百姓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的,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才是老百姓的根本诉求。她始终秉承案结事了导向,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多年来总结出“倾听、共情、疏通、化解”的调解“四步走”工作方法。在处理一批66件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中,她从双方最关注的利益切入点做工作,耐心细致答疑解惑,打开调解突破口,抓住时机,并把心理学的方法引入调解工作,通过业主代表做其他业主的思想工作。同时,按照业主名单逐个电话摸排走访,从普法宣传引入,解答业主疑问,结合案件事实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方向弥合双方分歧,最终该批案件仅判决3件,调撤率达95%。
参加工作以来,郝荣琦注重法律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忠诚履行法官职责,在审判“第一线”上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天平”的含义。因工作成绩突出,她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妇女岗位建功成绩突出个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淮南好人”等荣誉。

来源:淮南日报

编辑:周庆翔

初审:郑锐   二审:王颖   终审:吴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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