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重庆多名小区业主维权!

文摘   2024-10-25 08:39   重庆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城
城头没得神
住着一群重庆人
男的黑耿直,女的黑巴适
火锅没得海椒
他们从来不得吃
 


来源:重庆晚报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买房和买车位都是大事。“90后”读者蕾蕾(化名)近日向重庆晚报《陪你走》栏目反映,自己和家人即将入住新小区,但却为买车位的事感到懊恼。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送了一张5万元的车位抵扣券,当时置业顾问说一个车位5万至7万元,现在开盘了,一个车位售价13万至15万元,你就说离谱不离谱?”



消费者说


开发商送5万元车位抵扣券


去年9月,蕾蕾和爱人接到位于重庆经开区新天泽玖誉小区二期的新房,新房101平方米,总金额136万余元。


蕾蕾说,新房环境挺不错,一家人开开心心地接了房,可没想到,今年该小区二期车位开盘出售后,一打听车位价格,让她大吃一惊。


购房后业主收到的车位抵扣券


“真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买房时说的和开盘后的车位价明显不一样。


”蕾蕾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是中介平台“到家了”为她推荐了这处好房。她还清晰记得,当初看房后,第一印象不错,价格也算合适。


令她心动的,还有王姓置业顾问承诺的购房后将赠送一张价值5万元的车位抵扣券。


并且,据她所知,该车位抵扣券出自开发商,仅向指定房源的购房业主免费派发,陆续发出了好几百张。




如今车位价格竟贵了一倍多


蕾蕾说,目前,她家新房的装修已接近收尾,但买车位这事迟迟没落实,都是因为当初置业顾问说车位售价每个5万至7万元,而如今车位售价每个13万至15万元。


对此,蕾蕾的新邻居夏先生也提到,对于买车位这事,小区业主代表已组建了讨论群,人数达到百人以上,业主们都在通过自己的方式积极维权。


目前维权的,主要是新天泽玖誉小区二期的业主。


新天泽玖誉小区二期的车库


“看房期间,售楼部的置业顾问都以送车位抵扣券来吸引大家购房,有的说可能业主只需补0万元至2万元就能买到车位,有的说位置不好的车位可能补几千元就行,有的说之前车位优惠按99折优惠等等,这不是诱导消费和欺骗消费者吗?”夏先生说。


记者调查


原置业顾问:“销售说法不保证统一”


据重庆晚报记者了解,今年8月,该小区二期的车位才开始开盘出售。


当得知车位价贵了一倍多时,大家主动与该小区开发商重庆恒德远景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没有得出结果。


那么当初,业主在看房时,置业顾问所提到的该小区二期车位每个5万至7万元的参考价,是怎么来的?


10月15日,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部分已离职的置业顾问,对方称,其并非是该小区开发商的正式员工,而是在售房期间参与该小区的房屋销售工作。对于最初向看房者提及的二期车位参考价,当时参照的是一期当年的车位售价。


“部分置业顾问会向看房者说明,二期最终的车位售价,或许会因为开盘当年的市场行情而产生变化。”其中一位已离职的置业顾问告诉重庆晚报记者,“但销售说法不保证统一”。




抵扣券上注明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


重庆晚报记者走访该小区时了解到,由于二期业主代表正积极维权,小区开发商对于原本注明“使用有效期限开盘一个月内”的5万元车位抵扣券做了延期。


目前,该开发商已将车位抵扣券的使用时间延至今年年底。


通过业主出示的车位抵扣券,重庆晚报记者看到,该小区开发商在使用须知内提出8项说明:


包括“仅限于持券人使用,不折现,不可冲减其他费用,每个车位仅可使用一张车位抵扣券”“持券人仍需参加公开选购流程,先到先得,售完即止”“本券不挂失,遗失不补,涂改无效,注意保持券面整洁”“本券相关解释权归重庆恒德远景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等内容。


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该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该小区二期为小高层,共500多户房屋,目前着急需要车位的业主据调研有50多户,该小区二期车位的售价根据当下的行业行情而定,根据行业形势和规律,往往“一期一个价格”。


该负责人告诉重庆晚报记者,经过多次与业主代表座谈、沟通,目前该小区二期的车位按6.5折出售,持券业主可在折价基础上再减5万元费用。“便宜的车位补2万多元,正常车位补3万多元到4多万元,目前有几位业主代表已选了车位。”


据重庆晚报记者了解,该小区二期业主代表已将相关情况投诉反映给当地有关部门,重庆晚报记者也将进行进一步跟踪。


律师说法


可能存在诱导和欺骗消费者


重庆晚报记者近日问询多名房地产行业资深人士,其中有人分析认为,虽然小区停车位定价出售是市场行为,但是开发商不能说涨就涨、说降就降,应该让价格“公平合理、相对稳定”,最大程度尊重业主权益。


此外,就业主的疑问,重庆晚报记者还邀请了重庆中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颖律师进行分析。


1.售房期间,在不确定房屋开盘后具体车位售价时,开发商、置业顾问以5万元车位抵扣券吸引看房者购房,是否存在诱导消费和欺骗消费者?


答: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诱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可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开发商、置业顾问在宣传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车位的开盘价、抵扣劵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等关键信息,否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违反《广告法》。


置业顾问在不确定车位具体售价时,以5万元车位抵扣券为“诱饵”,可能使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车位价格、优惠幅度等关键信息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定。


2.车位抵扣券相关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答:“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的内容,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开发商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开发商的“最终解释权”是无效的,属于“霸王条款”。


3.“一期一个价格”的行业行情,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监管?


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规定。这表明开发商有权出售车位,并与购买者协商价格。


关于价格差异,只要开发商与购买者之间达成了协议,并且没有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该价格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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