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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水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对象要求是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6.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市水务局410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3.报名方式及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的《普洱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联系方式:0879-2123075。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水务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及家庭情况、报名动机和工作经历,择优录取。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报告交普洱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五)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水务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期间普洱市水务局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132034。
本公告由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普洱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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