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涛物业呼吁广大业主|抵制网络谣言,共建网络文明

文摘   2024-07-20 23:01   江苏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 、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 ,  传播没有事实依据 ,  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 。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特点,想要辨别看到的信息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

1.查看内容是否客观网络谣言通常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主要目的是煽动受众情绪,往往缺乏客观证据及描述。

2.查看来源是否权威。通过搜索相关关键词,查看有无其他权威媒体发布相关报道。如果仅仅是个人在传播,是谣言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3.查看平台是否正规。部分不法网站平台,为了吸引流量,往往充斥大量色情、暴力内容。这种平台上的信息,其真实性也往往大打折扣。


4.慎重转发和分享。在没有确认消息真实性之前,避免盲目转发、分享,避免成为谣言传播扩散的“ 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 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 、毒害性 、放射性 、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 、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以造谣 、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 、疫情 、灾情 、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知真相莫开腔  流言蜚语无处藏

人云亦云要不得  谨防违法又失德

转发之前想三秒  莫让谣言顺网跑

网络谣言危害大  谨防乱传当被告

不传谣来不信谣  辟谣技巧请收好

不明来源需警惕  惊悚标题快走开

搜索引擎用起来  个人发布莫轻信

辨别不清莫转发  权威信息看官方

理智思考求真相  网络空间更清朗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谣言不仅污染网络环境、损害网民权益,还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整治网络谣言乱象是广大网民的共同心声。为治理网络谣言,加强警民联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治理网络谣言的良好局面,江苏网警联合互联网平台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朋友要坚守道德底线、不越法律红线,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等各类违法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坚决杜绝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内容生产发布。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三、筑牢防谣网上长城。要加强科技创新,利用新技术构建网络谣言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升对网络谣言监测发现与管控能力。进一步畅通违法有害信息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网民举报线索,会同官方部门和权威机构共同开展辟谣澄清工作,合力筑牢抵御网络谣言的钢铁长城。

四、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增强广大网民明辨是非、抵御谣言的能力,共同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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