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下达本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按照《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3〕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市级奖励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4795.25万元。
但在《通知》中并未提及资金分配问题,谁将获得这1.48亿元补贴?
根据上海经信局委员会在6月发布的《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 操作流程图、2023年分配结果》,2023年上海燃料电池示范应用转型资金分配是17263万元,补贴对象包括了燃料电池企业、加氢站和汽车运营监控平台等;若只考虑燃料电池企业,则补贴金额总额为15103万元,与《通知》的金额接近,但有所变化。
补贴下发提振行业信心。11月,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第二年度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16.2亿元提前下达;12月,北京市发布《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车辆推广财政资金拟拨付情况公示》,奖励金额达2.1亿。
补贴资金的提前下发,有利于缓解燃料电池企业的资金困难,提振行业信心和明确政府对产业发展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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