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省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2月湖北推出系列报道“学习新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条例》中的8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进行了深入解读。
为持续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前不久又推出系列稿件,对《条例》中另外10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进行解读,帮助广大党员进一步识别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
此前党参君已奉上解读一至七,现将解读八内容分享如下——
具体哪些行为被视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行为”?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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