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扣费、缴费通知!

政务   2024-11-10 15:31   辽宁  
我省属期为11月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批扣将于15日起陆续开始,请务必于11月15日前存足费款,以避免因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从而影响您未来社保待遇。根据全省调整缴费基数补差工作安排,我省已统一生成1-8月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应缴数据,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自行确认,并于2024年底前缴纳。(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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