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规定 | 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美食   2024-11-02 06:48   山东  

危化品分类




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品

7.腐蚀品

8.放射性物品




危化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要求


1
 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
 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
 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危化品细分注意事项
有毒有害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源、热源,保持容器密封
强酸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碱类、金属粉末、卤素等分开存放。
强碱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措施。
易燃易爆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4
减少库存: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
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
剧毒类专人专柜:

有毒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
废品处理: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
无标签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危化品的检查、领用


1.库房保管负责每月检查所有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在贮存期内,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渗漏等情况,应及时整改。

2.药品的领取由保管具体负责,领用人领取药品后填写领用记录并签字。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

1. 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 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 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 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 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 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 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 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 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 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 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附:最新危化品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现予公布。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

1 酸类

1.1

硝酸


7697-37-2

氧化性液体,类别3

1.2

发烟硝酸


52583-42-3

氧化性液体,类别1

1.3

高氯酸[浓度>72%]

过氯酸

7601-90-3

氧化性液体,类别1

高氯酸[浓度50%~72%]


氧化性液体,类别1

高氯酸[浓度≤50%]


氧化性液体,类别2

2 硝酸盐类

2.1

硝酸钠


7631-99-4

氧化性固体,类别3

2.2

硝酸钾


7757-79-1

氧化性固体,类别3

2.3

硝酸铯


7789-18-6

氧化性固体,类别3

2.4

硝酸镁


10377-60-3

氧化性固体,类别3

2.5

硝酸钙


10124-37-5

氧化性固体,类别3

2.6

硝酸锶


10042-76-9

氧化性固体,类别3

2.7

硝酸钡


10022-31-8

氧化性固体,类别2

2.8

硝酸镍

二硝酸镍

13138-45-9

氧化性固体,类别2

2.9

硝酸银


7761-88-8

氧化性固体,类别2

2.10

硝酸锌


7779-88-6

氧化性固体,类别2

2.11

硝酸铅


10099-74-8

氧化性固体,类别2

3 氯酸盐类

3.1

氯酸钠


7775-09-9

氧化性固体,类别1

氯酸钠溶液


氧化性液体,类别3*

3.2

氯酸钾


3811-04-9

氧化性固体,类别1

氯酸钾溶液


氧化性液体,类别3*

3.3

氯酸铵


10192-29-7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

4 高氯酸盐类

4.1

高氯酸锂

过氯酸锂

7791-03-9

氧化性固体,类别2

4.2

高氯酸钠

过氯酸钠

7601-89-0

氧化性固体,类别1

4.3

高氯酸钾

过氯酸钾

7778-74-7

氧化性固体,类别1

4.4

高氯酸铵

过氯酸铵

7790-98-9

爆炸物,1.1项

氧化性固体,类别1

5 重铬酸盐类

5.1

重铬酸锂


13843-81-7

氧化性固体,类别2

5.2

重铬酸钠

红矾钠

10588-01-9

氧化性固体,类别2

5.3

重铬酸钾

红矾钾

7778-50-9

氧化性固体,类别2

5.4

重铬酸铵

红矾铵

7789-09-5

氧化性固体,类别2*

6 过氧化物和超氧化物类

6.1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

双氧水

7722-84-1

(1)含量≥60%

氧化性液体,类别1

(2)20%≤含量<60%

氧化性液体,类别2

(3)8%<含量<20%

氧化性液体,类别3

6.2

过氧化锂

二氧化锂

12031-80-0

氧化性固体,类别2

6.3

过氧化钠

双氧化钠;二氧化钠

1313-60-6

氧化性固体,类别1

6.4

过氧化钾

二氧化钾

17014-71-0

氧化性固体,类别1

6.5

过氧化镁

二氧化镁

1335-26-8

氧化性液体,类别2

6.6

过氧化钙

二氧化钙

1305-79-9

氧化性固体,类别2

6.7

过氧化锶

二氧化锶

1314-18-7

氧化性固体,类别2

6.8

过氧化钡

二氧化钡

1304-29-6

氧化性固体,类别2

6.9

过氧化锌

二氧化锌

1314-22-3

氧化性固体,类别2

6.10

过氧化脲

过氧化氢尿素;过氧化氢脲

124-43-6

氧化性固体,类别3

6.11

过乙酸[含量≤16%,含水≥39%,含乙酸≥15%,含过氧化氢≤24%,含有稳定剂]

过醋酸;过氧乙酸;乙酰过氧化氢

79-21-0

有机过氧化物F型

过乙酸[含量≤43%,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有稳定剂]


易燃液体,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D型


6.12

过氧化二异丙苯[52%<含量≤100%]

二枯基过氧化物;硫化剂DCP

80-43-3

有机过氧化物,F型

6.13

过氧化氢苯甲酰

过苯甲酸

93-59-4







6.14

超氧化钠


12034-12-7

氧化性固体,类别1

6.15

超氧化钾


12030-88-5

氧化性固体,类别1

7 易燃物还原剂类

7.1

金属锂

7439-93-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2

金属钠

7440-23-5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3

金属钾

7440-09-7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4


7439-95-4

(1)粉末: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

(2)丸状、旋屑或带状:

易燃固体,类别2

7.5

镁铝粉

镁铝合金粉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6

铝粉


7429-90-5

(1)有涂层:易燃固体,类别1

(2)无涂层: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

7.7

硅铝


57485-31-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3

硅铝粉

7.8

硫磺

7704-34-9

易燃固体,类别2

7.9

锌尘


7440-66-6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锌粉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锌灰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3

7.10

金属锆


7440-67-7

易燃固体,类别2

金属锆粉

锆粉

自燃固体,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11

六亚甲基四胺

六甲撑四胺;乌洛托品

100-97-0

易燃固体,类别2

7.12

1,2-乙二胺

1,2-二氨基乙烷;乙撑二胺

107-15-3

易燃液体,类别3

7.13

一甲胺[无水]

氨基甲烷;甲胺

74-89-5

易燃气体,类别1

一甲胺溶液

氨基甲烷溶液;甲胺溶液

易燃液体,类别1

7.14

硼氢化锂

氢硼化锂

16949-15-8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15

硼氢化钠

氢硼化钠

16940-66-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7.16

硼氢化钾

氢硼化钾

13762-51-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8 硝基化合物类

8.1

硝基甲烷


75-52-5

易燃液体,类别3

8.2

硝基乙烷


79-24-3

易燃液体,类别3

8.3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


8.4

2,6-二硝基甲苯


606-20-2


8.5

1,5-二硝基萘


605-71-0

易燃固体,类别1

8.6

1,8-二硝基萘


602-38-0

易燃固体,类别1

8.7

二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15%]


25550-58-7

爆炸物,1.1项

二硝基苯酚溶液



8.8

2,4-二硝基苯酚[含水≥15%]

1-羟基-2,4-二硝基苯

51-28-5

易燃固体,类别1

8.9

2,5-二硝基苯酚[含水≥15%]


329-71-5

易燃固体,类别1

8.10

2,6-二硝基苯酚[含水≥15%]


573-56-8

易燃固体,类别1

8.11

2,4-二硝基苯酚钠


1011-73-0

爆炸物,1.3项

9 其他

9.1

硝化纤维素[干的或含水(或乙醇)<25%]

硝化棉

9004-70-0

爆炸物,1.1项

硝化纤维素[含氮≤12.6%,含乙醇≥25%]

易燃固体,类别1

硝化纤维素[含氮≤12.6%]

易燃固体,类别1

硝化纤维素[含水≥25%]

易燃固体,类别1

硝化纤维素[含乙醇≥25%]

爆炸物,1.3项

硝化纤维素[未改型的,或增塑的,含增塑剂<18%]

爆炸物,1.1项

硝化纤维素溶液[含氮量≤12.6%,含硝化纤维素≤55%]

硝化棉溶液

易燃液体,类别2

9.2

4,6-二硝基-2-氨基苯酚钠

苦氨酸钠

831-52-7

爆炸物,1.3项

9.3

高锰酸钾

过锰酸钾;灰锰氧

7722-64-7

氧化性固体,类别2

9.4

高锰酸钠

过锰酸钠

10101-50-5

氧化性固体,类别2

9.5

硝酸胍

硝酸亚氨脲

506-93-4

氧化性固体,类别3

9.6

水合肼

水合联氨

10217-52-4


9.7

2,2-双(羟甲基)1,3-丙二醇

季戊四醇、四羟甲基甲烷

115-77-5



注:1、各栏目的含义:

“序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化学品的顺序号。

“品名”: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

“别名”: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CAS号”: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

“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2013~GB30000.29.2013)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

2、除列明的条目外,无机盐类同时包括无水和含有结晶水的化合物。

3、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

4、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文字编辑:食品小叶;

内容审核:食品小管;

封面图片:创客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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