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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了《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1月24日,我市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孟曰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王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牛中水出席,介绍政策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断创新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举措,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请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只要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比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货车司机、家政服务人员、自媒体博主等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为了助力城市更新和新型城镇化,也支持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被征迁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呢?具体业务如何办理呢?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根据自身从业方式、收入情况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存。缴存金额在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的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如选择按月缴存,按照目前的缴存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可在182-5562元之间自主确定月缴存额,可按月缴存额的倍数按季或按年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业务以线上渠道为主,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下也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便民服务窗口办理。
请问原来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离职后可以自己缴住房公积金吗?灵活就业人员找到工作单位后,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接续呢?
单位职工离职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由本人承担,与单位职工一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灵活就业人员成为单位职工的,应终止自主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单位账户下,由单位进行代扣代缴。另外,如果灵活就业缴存人曾在外市工作,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将账户资金转移至德州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使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在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可以灵活提取个人自主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由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提取条件,可以提取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异地转入部分)。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均参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贷款额度按照账户余额的20倍等测算,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情况、还贷能力、信用状况、借款期限、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购买住房主体价格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经测算,贷款额低于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贷款申请放贷。举个例子,灵活就业缴存人从2025年1月开户缴存,每月缴存2500元,连续缴存6个月,在7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账户余额是2500×6=15000元,其贷款额度初步测算为30万元。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还有哪些配套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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