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
无证驾驶就犹如“移动炸弹”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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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还试图以身试法
简要案情
2024年11月4日0时02分许,何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牌号为宁DD***3的红色“领克”牌小型轿车,行驶至西吉县吉强西路北屲平路段被路检路查民警当场查处。
违法记录
2023年8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23年11月,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罚款1500元并行政拘留7日;
处罚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何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法律法规
“失驾”人员本是严重违法人员
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或吊销其驾驶证
让其重学或重考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但这类“失驾”人员不知悔改
仍冒险驾车
当遇到检查时
由于心虚、害怕等情绪
极易出现操作失误
导致事故的发生
当“失驾”人员作出交通违法行为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失驾”人员在驾驶时,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