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1-06 17:32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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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耕地保护意识,现函告广大人民群众:

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为保障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在您需要进行房屋翻建、改建、翻修扩建、修缮屋顶、硬化地面以及种植果木或其他经济林木等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时,请务必事先咨询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村两级核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以免发生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乡(镇)人民政府将对辖区用地状况持续巡查,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巡查,对违法占地行为“零容忍”,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村“两委”干部要认真开展巡查、制止、报告、处置等工作,做好政策宣讲和提醒,按程序逐级申报审批,做到先批后建,避免给群众带来经济损失。

对违法占地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耕地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诚挚地呼吁全县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中来,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珍惜每一寸土地,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安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
本文来源: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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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畅
校对/叶子惠
审核/郝丛
监制/胡海鹏
总监制/王建忠
法律顾问:河北红安律师事务所 李增云 白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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