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人社3584号2024第1384号,全文1630字,阅读约需1分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98号)和省人社厅工作部署,今年我省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申请人应为辽宁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非教育系统)等正式在职、在编或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和具体申报项目要求的基本条件。
2、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须覆盖完整申报及留学期限,并缴纳至少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3、户籍在辽宁省但工作单位不在我省的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
二、主要项目申请和录取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4月1日申请,预计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30日申报,预计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3、国外合作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等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4、其他项目。
各项目的选派规模、工作流程、外语合格条件、申请及派出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三、选派办法
1、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相关项目。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所需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报材料。
3、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其申请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待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开放后,方可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材料。
4、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等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5、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做好相关审核和审查工作。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作为推选单位要履行好主体管理责任,对申请人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依据申报项目向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并出具相应的《推选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1、附件2)和500字以内的单位推荐意见,《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密封后,与其他纸质材料一道由推选单位或由申请人本人报送至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做好留学人员派出和管理工作。推选单位有义务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加强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本单位留学人员录取后,要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派出前应开展行前教育,加强心理、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应保持定期联系,敦促其遵守留学所在地法律法规,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回国后应进行考核,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注重发挥其所学专业特长,确保留学效果。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人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362298894@qq.com。除项目要求的基础申报材料外,申请人必须提交在辽宁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备案、社保缴纳记录、推选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合格,我单位不予受理。平台关闭前纸质材料未送达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赫琦、曹文勇
咨询电话:024-62656835、024-62656896
材料报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204室
来源:人就中心-赵文秀
编辑:陈鸿
校对:王琳、贾高楠、邹鸿、孙旭阳
监制:吴平
鞍山人社“四不”邮箱(办不成事、找不到岗、招不到工、领不到薪)assrsjsbyx@163.com,我们为您一键解决。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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