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乔木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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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一男子贷款38万元支付彩礼。结婚仅三天后,他向妻子坦白:彩礼是贷款的,咱们可以慢慢还。
妻子李芳愤怒起诉离婚,男子坚持:离婚可以,38万彩礼必须归还!女方家长则态度强硬:钱是我们的,绝对不会退!
这场“彩礼风波”究竟是情感破裂的导火索,还是背后另有隐情?这样的婚姻和彩礼安排,你能接受吗?
小张是一名普通工厂员工,月薪6000元左右,家境一般,父母都是农村劳动力,日子过得紧巴巴。一天,通过朋友的介绍,他认识了李芳——一个性格独立、开朗的公司文员。
两人一见如故,恋爱一年后,小张决心向李芳求婚。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顺利,李芳的父母提出了一个让他难以接受的条件:38万彩礼。
“38万?”小张听后大脑一片空白,自己月薪6000元,这笔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他试图与李芳的父母沟通,但对方态度坚决:“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儿,这钱不能少!”
为了不失去李芳,小张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贷款凑齐彩礼。他通过网贷借了25万元,又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了13万元,最终勉强凑足38万,彩礼顺利交付,婚礼如期举行。
但好景不长,婚后第三天,小张内心的不安愈发强烈。他觉得自己隐瞒了贷款的事实,像个罪人,于是决定向李芳坦白真相。
“其实,38万彩礼是我借的,其中25万是网贷。”小张鼓起勇气说道。
李芳听后瞪大了眼睛,随即情绪失控:“什么?你居然骗我!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绝对不会嫁给你!”她的愤怒如火山喷发,摔碎了家中的玻璃杯。
小张试图安抚她:“我不是有意隐瞒,只是太想娶你了,这钱我会还清的。”
但李芳根本听不进去,她决绝地离家而去。婚后的第七天,李芳提出离婚。小张对这段婚姻满怀希望,但在面对李芳的冷漠时,他提出了一个条件:“离婚可以,但38万彩礼必须退还!”
李芳的父母闻讯后表示强烈反对:“彩礼是我们家的,婚礼已经办了,钱不会退!”
僵持不下的双方,最终将矛盾交由法院解决。
这场“彩礼风波”的关键在于:38万彩礼是否需要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因彩礼产生的纠纷,若婚姻未实际缔结或维持时间较短,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也明确指出:
若婚姻存续时间短暂或未缔结婚姻关系,赠与方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返还彩礼。
本案中,小张和李芳的婚姻仅维持了七天,显然符合“短时间婚姻”的定义。同时,小张在婚前隐瞒了贷款事实,导致双方婚姻基础缺乏信任,这也是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彩礼金额及实际支出等因素。李芳及其家庭对婚礼支出负有一定责任,而小张的隐瞒行为也属于不诚信,对婚姻解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和李芳的婚姻存续时间过短,彩礼应部分返还。最终判决:李芳家需退还20万元彩礼,其余18万元因婚礼支出及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小张对这一结果虽心有不满,但表示接受。而李芳家则对退还部分彩礼心存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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