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兴平检察院依法履职监督下,社区矫正对象候某因违反相关监管规定,被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基本案情
社区矫正对象侯某,2024年4月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社区矫正期限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侯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未按规定向矫正机构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前往西安市,因犯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
依法履职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10月9日收到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情况介绍、调取行政处罚相关资料等调查核实工作,侯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定候某符合收监执行的情形,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该社区矫正管理局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获取采纳。
法律后果
2024年11月12日,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侯某的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检察官提醒
缓刑本是给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遵守监管规定,原判刑罚则不再执行。社区矫正虽无高墙束缚,但切不可认为判处缓刑就万事大吉。
来源:兴平检察
本期编辑:徐伊韩
审 核:宋一峦
监 制:轩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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