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劲,你给我演示一遍!

政务   2024-12-19 10:09   江苏  

案例警示

近日,宿迁交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有一辆货车经常有闯禁区的违法行为,随即对该车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查询不到车辆信息,疑似变造号牌。民警立即对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确定活动区域后立即前往查处,并成功查获该车。

经核查,其真实号牌为冀B7G***,后驾驶人用吸铁石号牌贴将“G” 变为“8”。驾驶人徐某称,他为逃避监管,便动起了歪心思,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查到了。

目前,徐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3日

伪造、变造

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号牌等

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法律中有严格规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故意遮挡、变造、不按规定悬挂、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都是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切莫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内容来源:宿迁交警)

江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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