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加大力度严查“老年代步车”

民生   2024-11-20 17:50   江西  


致全县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全县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驾驶人朋友:

你们好!

近年来,我县的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这些车辆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我县的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乐安公安交警郑重提示你:

一、“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驱动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且内部刹车、油门等一应俱全的车辆。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车辆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处拘留。

二、“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差、防护性能低,车型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由此引发了较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害人害己。

三、“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法规掌握不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穿插、逆行、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当前,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基本上属于机动车的范畴,驾驶电动三轮车必须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必须持有C3以上驾驶证。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处拘留的处罚。

 请您及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无资质未上牌的“老年代步车”,更不能用于非法载客、接送学生及儿童!近期,乐安公安交警也将依法加大对此类车辆的查处力度。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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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刘

责任编辑:刘兰

来源:乐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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