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些“小动作”
怎么能逃过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11月14日
乐安交警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线索
为逃避非现场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的检查
两辆大货车车牌状况存在异常
涉嫌故意遮挡号牌
企图躲避处罚
交警立即进行调查
通过分析研判
成功锁定嫌疑车辆
并依法对两辆赣D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
龚某、聂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据驾驶员讲述
两人均是从乐安县城区装载瓷土运往高安市
为逃避处罚
便耍起“小聪明”,在车辆号牌上做了“手脚”,
没想到被交警查处,现在后悔不已
普 法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遮住号牌,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号牌,使用油漆、泥浆等覆盖号牌;在号牌上粘贴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一次性记驾驶证9分。
②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汉字、字母或数字识别;在号牌上喷涂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一次性记驾驶证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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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刘
责任编辑:刘兰
来源:乐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