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既是宪法要求,也是政治责任。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应勇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视,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作为新时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检察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这些都为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赋予了更重责任。
向史而新,循脉而行。本次报告,是最高检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也是自2018年12月最高检设立行政检察厅后对行政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行政检察进入发展快车道。从“单设机构”到强化履职,从“短板弱项”到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体系逐渐完善,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各级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配合支持下,行政检察工作凝聚起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事不避难,义不逃责。行政检察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同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更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一些挑战。此次常委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既对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更好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提出新的期盼,也直面问题、共商良谋,给出解题思路。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行政检察部门要跟上、适应党和人民的新要求,自觉担起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的更大责任。要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确保行政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强化行政检察履职,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依法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等法律监督,实现有力监督、有效监督;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同有关部门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促进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国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专项报告为新起点,化肯定为动力,以期许为鞭策,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努力开创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