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黄美君,女,2000年出生

文摘   2024-11-03 20:00   山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莫海源与被执行人黄美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黄美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借款本金7000元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莫海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本院对被执行人黄美君名下的财产线索悬赏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黄美君,女,2000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花篢镇大安村古登坪屯15号,公民身份号码:45033120000111****。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悬赏金计算方式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美君的财产线索促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计算。
三、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确定发放顺序,并在控制被执行人或者标的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法官
电话:0773-2358043
联系传真:0773-7213272
本院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2号
邮编:54660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豫0184执5096号
被执行人:李连委,男,1987年6月28日出生,回族,住河南省新郑市郭店镇马庄456号,公民身份证号41072519870628****。
未结标的:90416.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及行踪线索,帮助法院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并执行到位的,本案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500.00元
悬赏事由: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4)豫0184民初5712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李连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元纪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及行踪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并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本案申请执行人向其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公告有效期:2024年10月21日至本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举报方式:李法官  0371-56182156、17803832193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责编:张帆

编辑:小满

来源:荔浦市人民法院、新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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