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纪律教育的重要部署,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