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宣判,黄州区人民法院以王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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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使用假手续将车辆过户给王某了?”2023年9月,车主张某接到担保公司的电话,此时的张某一脸茫然,自己并不认识王某,车辆怎么会自己过户呢?随后,张某便和担保公司的陈某一同来到车辆管理所询问情况,这才得知自己的车辆被王某用伪造的法律文书解押和补领登记证书后在江苏办理了过户手续。
原来,2023年8月初,被告人王某在一饭馆吃饭时,偶然碰到一名陌生男子向其介绍说“捞快钱”的办法,并交换了联系方式。几日后,王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身份证拍照发给对方,并按约定时来到一桥边的草丛里,将放在草丛里的文件袋拿走,留下事先准备的3000元。
王某回家后,打开文件袋发现里面装着三份一样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部分内容为“关于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个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某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车管所协助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解除抵押业务等”。
随后,王某拿着这份伪造的法律文书到车管所办理了相关业务,又按照对方要求在平台上联系二手车交易的中介人员,于8月12日凌晨带着43万元现金来到武汉一停车场购得涉案车辆,并支付中介费15万元。王某在办理了车辆提档过户手续、更改了车牌号后以78万元的价格将车卖给了二手车贩。经法院认定,王某提供给车辆管理所的法院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系伪造的文书。
致富没有捷径,如果某天天降一名高人在你背后指点迷津,并且成功实现了“低买高卖”、获取车辆差价的目的,那么这时你有可能已经沦为他人犯罪的工具。在新时代衍生出了各类新的犯罪,其手段更加的职业化、专业化。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所以,法治时代每个人都必须脚踏实地,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去创造的财富,才能经受起时间的考验。
供稿丨第一检察部
编丨胡凯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