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行政奖励公示
根据《开化县行政记功嘉奖暂行办法(修订)》(开政办发〔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2024年推进开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嘉奖,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共7天。
4.联系方式: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县行政中心1号楼412室,联系电话:0570-6014695。
附件: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2024年度行政记功嘉奖
(一)集体三等功(8个)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发改局、消防救援局、税务局、农商银行、供电公司
(二)集体嘉奖(25个)
党校、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国控集团、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浙开大开化学院、营商办、水利局、建行开化支行、工行开化支行、中行开化支行、中石化开化支公司、金融监督管理局、华埠镇、芹阳办事处、桐村镇、池淮镇、村头镇、苏庄镇
(三)个人三等功(2人)
刘 琳、张力群
(四)个人嘉奖(25人)
王 正、徐作土、武梁安、陈骏明、邓余良、吴 涛、朱婧博、邓 梦、汪建华、郑丽红、江 路、段刚坚、林阳俊、王晓东、汪建立、蔡碧凡、高培军、吕学高、何圣米、曾 涛、王 丽、张 晶、陈友吾、陈建明、柳海宁
二、“城市有机更新朝阳、上茨片区征收”专项
(一)集体三等功(8个)
公安局、华埠镇、桐村镇、杨林镇、池淮镇、村头镇、何田乡、朝阳村
(二)集体嘉奖(7个)
人大办、政协办、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征迁事务中心、国控集团、林山乡
(三)个人三等功(8人)
姜美鸿、葛宏培、傅晓春、蒋伟挺、孙 悦、张祯华、张宗法、叶 飞
(四)个人嘉奖(16人)
林谋峰、王 林、王前勇、汪 文、丰芹伟、汪培群、童毅军、余志仁、詹承骄、裘 晟、江增辉、汪福海、曾国平、吴新标、金方明、吴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