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
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
是司机的安全警戒线
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
也是法律义务
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
湖州公安在全市范围内
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开展常态严管
并持续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车辆号牌:浙EK**9J
违法地点:湖州南太湖新区滨河路青铜路与龙溪北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3**16
违法地点:吴兴区青铜路与新湖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1**58
违法地点:安吉县迎宾大道时代新城西面路段
车辆号牌:浙EF**51
违法地点:安吉县昌硕路灵峰南路与九龙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3**XH
违法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开放幼儿园路段
车辆号牌:浙EY**0D
违法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开放幼儿园路段
车辆号牌:浙E7**35
违法地点:南浔区嘉业路与浔阳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P**7J
违法地点:南浔区人瑞路南浔派出所路段
车辆号牌:浙EZ**8K
违法地点: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与利安路路口
车辆号牌:浙E1**9K
违法地点:吴兴区织里镇吴兴大道汇德国际路段
车辆号牌:浙E8**15
违法地点:长兴县锦绣路市民服务中心路段
车辆号牌:浙EX**8N
违法地点:长兴县太湖中路金临小区路段
驾车时
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右转弯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在红灯允许机动车右转的路口,遇行人信号灯也是显示绿色的情况下,右转的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
2、左转弯或掉头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当交通信号灯允许机动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恰好遇到行经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也是绿灯状态下,此时机动车也应当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交叉路口右转或左转车辆
右转、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湖州公安提醒
斑马线不只是道德线
更是生命线
广大驾驶人途经路口时请自觉减速
一同守护交通安全
本文由“湖州七彩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赵亚琪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金璐璐
早安图制作:邢乐一 陈琪 摄影:贾德厚
来源:湖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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