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1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6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实地调查等程序,拟发放冶小买等2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9-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情况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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