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科技   2024-11-12 19:16   湖南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相关工作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湖南金融监管局、湖南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湖南省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简称《通知》),紧扣“五千工程”实施,提出九条具体措施,推动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助力农业强省建设。

《通知》提出,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融资保障,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创新推广粮食“订单贷”、收购贷等金融产品;推动活体资产抵质押融资增量扩面;提升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中长期贷款占比;全面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逐步提高水稻等完全成本保险保障额度。强化种业振兴金融服务,针对种业科创企业建立差异化的评估体系,提升信用贷款额度;扩大并购贷款规模,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推广优质品种资源、植物新品种权、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模式;设立岳麓山种业创新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种业科技创新项目。加大农业机械化设施化发展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发行公司类信用债券;推广农机具、农业设施抵质押贷款;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老旧农机具淘汰和农业装备技术更新信贷支持;加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金融服务,推动湘产农机“走出去”。

《通知》明确,深化千亿优势特色产业链金融服务,推行金融链长制,支持相关银行“一链一策”制定产业链金融服务方案,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为核心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创新产业链上下游金融服务,扩大信用贷款投放,推广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抵押融资;积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保险+期货”业务模式。提升美丽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扩大对农村供水工程体系等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对乡村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碳减排项目贷款投放,打造“零碳”乡村样板。加大农户增收共富金融支持,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继续加大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积极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人口融资需求;开展金融富农专项行动,扩大农户信用贷款投放。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治理,统筹用好省级征信平台和收支流水平台,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融资覆盖面;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推动移动支付向县域乡村下沉。

《通知》确定,强化金融与产业、财政政策协同,发挥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健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支持和风险分担作用;用好省以下特色品种农业保险市场化改革奖补政策;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加快推动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做好监测评估和宣传推广,建立乡村全面振兴贷款监测体系,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考核评估;加强政策、产品的宣传解读,全面反映金融支持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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