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1起!漳浦开展节前检查

时事   2025-01-21 22:04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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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市场公平竞争“守护行动”,全力护航节日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此次“守护行动”重点检查儿童玩具、酒类、电器等民生领域在售商品,依法检查仿冒混淆、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自开展“守护行动”以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22家,立案查处1起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该案经营者在销售盲盒积木时,利用特殊工具将原装盲盒积木中最有价值的隐藏款挑出,并单独高价出售。将部分已打开的盲盒积木作为指定款出售,其余仍按原装盲盒积木销售,向消费者隐瞒这些批次盲盒积木不可能抽到最有价值隐藏款的事实,以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侵犯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查扣被抽去最有价值隐藏款的盲盒积木425盒,价值16575元,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经营者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下一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力,确保市场交易公平有序,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前行。



合规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定,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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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漳浦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见习编辑/吴沛东

责编/王吉成 薛珠玉

监制/陈丽萍 阮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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