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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餐馆饭店、商超、水果店、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2025年1月21日—23日
共快检206批次
其中10批次不合格(已下架销毁)
食品经营安全提醒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且合法有效,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严格把控进货渠道,严格审查供货商的资质和信誉,确保所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对于节日热销食品,如肉类、禽类、水产品等,应索取并查验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确保食品新鲜、无污染。
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杜绝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主办/漳浦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林建艺
责编/王吉成 薛珠玉
监制/陈丽萍 阮彩芳
总监制/杨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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