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做法

文摘   2024-10-25 23:00   内蒙古  

10月24日,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召开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李鹏程出席并讲话,20家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参会。 

会上,工委宣传部负责人围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把握的几个方面》作专题辅导。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住建厅、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5家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介绍了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区直机关要带头,区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尤其要带好头。要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带头示范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会议要求,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组(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学习规则》及《实施细则》,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有关学习要求,切实担负起抓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中心组学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经常研究学习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抓好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作用,切实推动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

初审:刘晓明
复审:刘   晶
终审:贺   飞
来源: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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