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支部开展集体学习

文摘   2024-11-07 20:52   内蒙古  
11月7日,厅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根本原则、价值取向、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基础保障等,为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全体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解决信访事项,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解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审:刘晓明
复审:刘   晶
终审:贺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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