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名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采词建议,详情如下:
一、征集使用范围
本次地名“专名”采词征集主要用于金寨县下辖乡(镇)范围内使用。乡村地名采词库一般包括街路巷、居民点、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桥梁等基础设施命名。
二、征集名称要求
1.地名采词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主题鲜明、雅俗共赏,兼顾指位性、代表性、协调性;
2.地名采词可结合我县特色地方文化,也可体现地名特征、地理景观、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产品产业、民俗习惯等方面内容,寓意深刻,富有个性;
3.地名采词要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一般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及商标名称命名地名;
4.地名需标明名称含义,用字尽量避免使用生僻字,多音字或地方读音应在相应汉字后标注拼音;
5.避免“大、洋、怪、重”,不与采词适用范围内已有的现状街、路、巷、桥梁等现有地名重复;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三、征集时间:本次征求意见多多益善、条数不限,期限不限。
四、征集方式: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递方式,邮件标题统一命名《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征集表》。
联系邮箱:jzxxcdmck@163.com
联系电话:0564-7062003
五、注意事项
1.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金寨县民政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2.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金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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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金寨县民政局 /
责任编辑 / 胡璨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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