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陈军方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觅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开发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金建光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陶匀亮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金诗佳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林美云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
赵玲燕为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怡璐为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阮蓓蓓为温岭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愉为温岭市人民法院新河人民法庭庭长;
陈巧林为温岭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蒋德忠为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蒋达奇为温岭市人民法院新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应俊伟为温岭市人民法院石陈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赵浚澍的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若胜的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艺的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江峰的温岭市人民法院新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阮蓓蓓的温岭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蒋德忠的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愉的温岭市人民法院新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蒋达奇的温岭市人民法院石陈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汪德锋的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同意王鹏远等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
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鹏远、陈小海、邵仕满等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报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同意王鹏远等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
温岭市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鹏远、杨丽萍、陈小海、邵仕满、林宇超、彭丽娜等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委员增补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玮 朱伟文 杨笃妙 吴敏力 吴嘉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王以勒同志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莫朝晖同志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德斌同志兼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莫敏峰同志兼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邵仕满同志的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小海同志的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浙江温岭人大、温岭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