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杨丹代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教育   2025-01-22 12:44   浙江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丹代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21日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杨丹代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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