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丹代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21日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杨丹代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21日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丹代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21日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杨丹代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