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无疆,言论有界 |“按键”伤人使不得!

文摘   2024-10-25 16:00   内蒙古  


注意!注意!注意!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按键”伤人使不得!

 

快戳视频👇👇👇

“按键”伤人使不得!



千万别在网络社交平台恶意造谣!

也不要在网络社交平台随意辱骂他人!

最近,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1

一家长在班级群内辱骂老师,

被行政拘留4天,悔青了肠!


日前,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派出所接辖区群众赵某某报警称,王某在某校班级群内辱骂他人。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2024年10月12日19时许,王某酒后在“班级家长交流群”,通过微信小程序查看孩子成绩时,因对孩子考试成绩不满意,遂在该群询问各学科总分详情,看见老师回复的总分信息后,王某以老师发布的信息与孩子所说总分不一致为由,在该群内发送多条语音辱骂老师。



目前,川口派出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王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

 

2

一男子公然侮辱他人!

警方: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西吉公安查处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件,一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村民马某山因羊只丢失,在村组群中用发语音的方式对同村村民马某进行辱骂,共发语音29条。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山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3

女子微信群内辱骂他人,

结果被行政拘留了五日!

 

10月9日晚,东营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居民刘女士报警,称有人从微信群对其进行辱骂。接警后,民警迅速将嫌疑人冯某传唤到案。

 

经调查,冯某发现其丈夫与刘女士往来信息暧昧,就怀疑刘女士与其丈夫存在不正当关系,一气之下,从百余人的微信群中使用偏激言辞肆意辱骂刘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东营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在微信群内进行公开道歉。



而这还只是不完全统计!

 



可见,网络无疆,言论有界。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表言论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文明有度。

 

坚决杜绝侮辱、诋毁他人或组织的行为!



文明发言的同时,下面这9种信息,大家也千万别发👇👇👇

 

 




9种信息千万别发

1. 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 不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


3. 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 涉黄、涉毒、涉爆等信息不发;


5. 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 军事资料不发;


7. 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 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来源:学生安全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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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审 核 、监 制张学敏

   编:陈小曼

执行主编:郭保华 陈盈

本期编辑:高春蕊

内电信院学生工作处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易班发展中心)主办,易班学生工作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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