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从这里走来丨从烽火中走来的邹平公安

民生   2024-11-23 18:20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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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滨州公安,从烽火中走来,历经战争的洗礼,不忘滚烫的初心。滨州公安,在磨炼中前进,艰辛与荣耀交织,奉献与使命同行。八十余载风雨兼程,他们用生命和热血书写忠诚与担当;八十余载披荆斩棘,他们化作金色盾牌守护脚下的土地。

让我们循着滨州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发展历程,一起回顾来时的路……



(一)

翻开邹平市公安局发展的历史,使人不由自主的回到那烽火连天,硝烟弥漫的战争岁月。1937年“七月七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为抗击日寇侵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组织,先后派遣共产党员姚仲明、赵明新、廖荣标等同志在长山中学建立党小组,争取长山中学校长马耀南和部分师生,在黑铁山举行抗日武装起义,成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第五军”,在长白山下,清河平原上建立起了第一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队伍。自此抗日烽火在长白山区,清河平原熊熊燃起。

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在邹平城举行成立大会
1941年4月15日,山东战工会命令“建立清西专区公安局和邹平、长山等十个县级公安局”。清西专区公安局在刘家桥村建立(现邹平县焦桥镇),局长于海东,下设4个科,一个政卫队,有公安战士几人或数十人不等。长山县于同年6月建立了公安局。

1942年3月,驻地在邹平的清西专区公安局分赴外地工作,一科科长梅景生带领留守人员驻邹平开展工作,奉命成立邹平县公安局,下设三股一队,即侦察股、审讯股、秘书股、政卫队,开创了邹平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的历史纪元。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武装斗争,镇压汉奸,打击日寇。在各个村、公路盘查戒严、阻止了敌特的破坏活动。

自1941年至1944年间,日伪汉奸特务相互勾结,加紧对根据地清剿、扫荡,对此,邹平县公安局和清西地区公安局担负起内部的警卫工作和社会治安工作,并积极开展武装斗争,参加了围剿张景南伪顽“六团”部队、摧毁日军无影山据点等多次重点战役。1945年9月29日,邹平、长山公安武装,配合八路军主力攻克邹平县城,俘敌600余名。邹平城获得解放。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公安局转入保卫抗日胜利果实的斗争,积极配合县大队及主力部队,抗击国民党军队和政权,组织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反奸诉苦”“动员参军”“土地改革”“支援前线”等运动。1948年2月,邹平县公安局从县城北马庄村(现黛溪办事处马庄村)搬至邹平县城南门里(现黛溪办事处城里村--黄山三路与黛溪二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处),杨德贵任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县公安局配合主力部队全歼邹平城守敌,迎来邹平全境解放。
(二)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自此,县公安局以崭新的风貌投入到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恢复国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

1956年3月,长山合并于邹平县,隶属惠民专区。局长朱玉玺,下设政治协理员、秘书股、治安股、政保股、预审股、看守所,全县干警扩大到60人,局机关40人,全县十个区一个镇(邹平镇)均设了公安特派员。

1958年11月,齐东县撤销,原齐东县的九户、青城、黑里寨、花沟、码头、魏桥六个人民公社并入邹平县。同时,将邹平县的马尚、房镇、南阎、张坊四个人民公社分别划归淄博市的张店、周村两个区,公安工作随之交付,邹平归属淄博专区。局机关股所队机构未变,公安干警的力量有所充实。

1961年10月,复置高青县,将邹平之青城、花沟、黑里寨三个区划归高青县。邹平县公安局公安干警35人,区公安特派员18人,全县公安干警53人,机关股所队同前,新设城关、魏桥两个派出所。

1962年后,县公安局主要精力投入到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治保组织建设,强化内部安全保卫,严格安全检查,规范户口管理,维护灾区秩序,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去。至1963年底,全县建立了治保会915个,治保小组2800个,治保干部3500人。保障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1973年5月,县公安“军事管制”小组撤离,6月,邹平县公安局恢复设立,同年10月,县公安局成立党组。在党组织领导下,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治安组织建设,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流窜犯罪活动,公安工作逐步恢复正常。

(三)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邹平县公安局遵照上级政策精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保卫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建设上来,组织机构逐渐加强。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治安形势一度较为严峻,1980年5月,建立了刑警队,进一步加强了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1984年10月,邹平县公安局局机关设五股一所一队(政保、治安、内保、秘书、预审、刑警队、看守所),在全县3个镇14个乡全部建立了公安派出所,机关干警70人,乡镇公安派出所干警70人。1983年7月至1987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三年为期,三个战役”的严打斗争,全县侦破各类案件1894起,摧毁犯罪团伙112个,共抓捕犯罪分子1044人。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刑警队办公旧址,车辆为邹平公安第一辆桑塔纳轿车
90年代邹平公安开展110宣传活动
1990年中共邹平县公安局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合影留念
邹平县公安局黛溪三路旧址
1988年后,邹平县公安局贯彻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1987年3月,成立邹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1990年设立户政科、治安巡逻警察队。2002年11月,经中共邹平县委批准,邹平县公安局内设17个内设机构,16个派出机构。2018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山东省撤销邹平县,设立县级邹平市,同年10月26日,邹平县公安局更名为邹平市公安局。
寒来暑往,邹平公安建局82年来,一代一代邹平“公安人”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经受住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忠贞不渝的邹平公安,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奋力谱写了一部不怕牺牲、甘洒热血的奋斗史,一部砥砺前行、锐意进取的发展史。

近年来,邹平市公安局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锚定“平安邹平新高地”建设目标,全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强化法治公安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着力锻造公安铁军,强势推进新时代派出所建设,奋力开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邹平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局,获市级以上表彰16次;监管大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基层单位,车辆管理所被评定为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86个集体、42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部波澜壮阔的人民公安史

一段可歌可泣的峥嵘岁月

人民公安从这里走来

走过舍生忘死,走过千难万险

走进崭新时代,开启全新征程

素材丨平安邹平

编辑丨李   峰

审核丨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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