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交警:酒驾持续曝光!请勿以身试法

政务   2024-11-04 19:26   山西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年年说,天天说

可还是有驾驶人

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典型案例一

11月4日06时01分许,保德县。
岳某某驾驶号牌为晋H2U89*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保德交警依法对岳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10月1日23时51分许,原平市。
何某驾驶牌号为晋H5Q82*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68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原平交警依法对何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7日的处罚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10月5日13时39分许,原平市。
段某驾驶牌号为晋A12LX*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31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原平交警依法对段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7日的处罚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10月29日19时56分许,五台县。
张某驾驶号牌为晋HQ909*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五台交警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

10月22日13时57分,定襄县
闫某驾驶号牌为晋HMK95*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定襄交警依法对闫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

10月22日05时07分,定襄县。
郭某驾驶号牌为辽B7J73*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定襄交警依法对郭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七

11月2日,宁武县。
张某文驾驶号牌为晋HUC61*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宁武交警依法对张某文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为什么要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1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易疲劳驾驶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酒驾危害猛于虎
莫拿侥幸当幸运
五台交警
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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