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公告

政务   2024-10-21 16:57   甘肃  

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政策,给考生报名提供帮助,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14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24年10月21日至27日进行。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本地考生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外地就读返崇考生于2024年11月11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其中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5日前完成)。

3.“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时间:考生于2024年11月20日前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

4.“上传资料”时间:各报考单位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资料上传。

三、报名地点

我县设崇信县招生办、崇信县第一中学、崇信县职业教育中心三个报名点。在我县高中阶段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在外省市县就读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在崇信县招生办报名。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甘肃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求,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样见附件5),并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对不能参加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时,签订《在甘外省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6)。

(3)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7)中职生报名

①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②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的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中职毕业生, 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④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但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仅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8)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前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9)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等表格(一式一份),分别到学籍学校、就读学校、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加注意见,审核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持本人和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外省就读但不符合外省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外市县就读的考生还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往届生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籍档案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及社会青年还须提供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中毕业证等材料;残疾考生还须提供残疾人证等材料;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供父母居住证(居住满三年)、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满三年)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证明材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复印格式见附件7)

2.报名点依据考生在网上注册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

3.报名点提交报名信息,现场打印正式版《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表格(一式三份),交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持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分别到学籍学校、就读学校、学籍主管教育局、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加注意见,审核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务必于2024年11月15日前交回报名点。

(三)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11月20日前交报名所在县最终确认。

(四)扫描上传报名相应材料。

县招办要督促县一中、县职中按时完成资料上传。其中:应届生由报考所在学校、往届生及社会考生由县招办将报名相应的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照顾政策登记表等)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六、报名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高中毕业证到县招办报考。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二)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不含优先录取政策)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及民族班(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上述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招生计划,不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见附件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四)享受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

(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招生办组织的现场拍照确认。县一中、县职中的考生在本校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县招办报名的考生由县招生办负责现场拍照确认。

(六)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县招办(留存期限五年),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

(七)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八)考生报名时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选定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九)为方便外省市县考生报名、体检、招生考试等工作,请相关考生及时加入2025年县招生办考生群,QQ群号:929392201。

七、咨询电话

  崇信县招生办:0933-6124611;县一中:0933-6121524;

县职中:0933-6121261。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样表)

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

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

5.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证明或函件(样)

6.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 报名诚信承诺书

7.2025年考生高考报名相关证件复印格式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朱双双
编审: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景彦博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张虎平 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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