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管负责人、科室、区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矿安〔2024〕72号)文件精神,推动煤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关键领域的法定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稳定运行,根据矿井制定印发的《“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计划安排,现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此通知
附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9月5日印发 |
附件:
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矿安〔2024〕72号)文件精神,推动煤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关键领域的法定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稳定运行,根据矿井制定印发的《“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计划安排,现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投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等方面的法定职责,督促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矿井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有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各专业副总、科室、区队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科办公室,由安全副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问题整改督办、验收以及过程监督等工作。
(二)小组职责
1、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确定专项自查内容,明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2、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3、自查自纠结束后,安监科负责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整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驻地监察执法处。
三、自查时间及范围
自查时间:2024年9月6日—10日
自查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主要负责人职责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四、自查重点内容
此次自查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