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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来访者何女士告诉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自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今年10月份,何女士在一个社交媒体上看到了一则销售翡翠原石并免费加工的广告,正想购入翡翠的她禁不住去直播间询价。
商家承诺,何女士只需花4万元便可购买一块较大的“天然翡翠原石”,商家能免费加工成其所要求的手镯款式,并邮寄至何女士住处。
在此期间,商家多次与何女士视频沟通款式及加工过程,均未发现异常。然而,当她收到手镯后,发现品质、色泽、光感等都与商家所发来的视频内容有较大差异。
难道是被掉包了?在与商家交涉时,商家坚称就是何女士所选原石制作而成,品质、色泽、光感等差异是由于光线等外部原因造成,不存在调包欺骗消费者。
无奈之下,何女士只能要求7天内无理由退货,商家表示原石已按约制作成手镯,属于定制物品,不接受退货。
经鉴定,该手镯虽是天然翡翠制品,但市场价值仅几千元。由于无法和其他原石材料对比,压根无法判断是否被掉包,同时,初步判断按其所购买翡翠原石的尺寸,能够制作成手镯的可能性并不大。
当初购买的翡翠价格不菲,如今却遇到这种情况,何女士该如何维权?
日常生活中,网络购物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除适用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外,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络购物的特别规定,其中,销售商家和网络平台提供者均有特殊的法定义务。
法援律师建议
由于购买翡翠原石而产生的纠纷具有一定代表性,据了解,翡翠行业至今不具备强制性技术标准。因此,建议没有专业技术知识和行业背景的普通消费者在具有良好商誉的实体店铺选购带有鉴定证书的翡翠制品,并保留购物凭证,尽量避免网络销售途径购买任何高价值翡翠制品。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华阳路112号2号楼大厅
法律援助咨询热线: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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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网络
撰稿:闫 漫
编辑:李冰倩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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