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保证全镇安全形势稳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压实社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湖洋镇持续加大消防安全执法行政处罚力度,现将我镇今年10月发现的典型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公开曝光。
01
案件一
湖洋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郑某在永春县湖洋镇某食品店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郑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元的行政处罚。
02
案件二
湖洋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陈某在永春县湖洋镇某食杂店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陈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03
案件三
湖洋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刘某在永春县湖洋镇某食杂店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刘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元的行政处罚。
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社会监督,推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全镇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以案为鉴、自查自改,严格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编辑:林燕妮
一审:范彩炼
二审:章凌峰
三审:吴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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