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2025年2月15日零时起,我院对妇产科业务作如下调整:
1.暂停产科分娩服务(其中包括正常分娩及剖宫产)。
2.妇科住院及门诊服务、门诊产检服务照旧开展。
来源:综合新建区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