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性醉酒后无故辱骂、殴打他人,并在派出所约束醒酒期间打骂工作人员,最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2024年10月10日22时许,赫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孙先生报警,称其在赫章县双河街道夜郎广场二排街被人殴打。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经初步了解,两名醉酒人员路过孙先生店门口时将其广告牌损坏,孙先生与对方交涉时,被其中一名醉酒男性殴打。了解情况后,出警人员将当事人双方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派出所内,醉酒男子吴某洋情绪激动,不顾值班人员和家人的劝阻,在派出所办公区域大吵大闹,用不堪入耳的语言辱骂并动手殴打派出所值班人员。
吴某洋酒醒后,在民警的询问下,如实陈述了其无故辱骂、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并对自己的酒后不当行为懊悔不已。
酒醉不是踩踏法律红线和免于责罚的借口,最终,吴某洋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处罚,为自己的酒后违法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