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员
生命无法承载之重....
有的驾驶人
缺乏安全意识
非法从事校车业务
严重超员、铤而走险...
这些行为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2024年9月25日早上,杨某某驾驶贵FY***1号小型普通客车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从纳雍县寨乐乡香樟村陶家营组搭载18名学生前往寨乐某小学。
当日7时20分
该车行驶至纳雍县寨乐镇卢家湾路段处时
被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
执勤交警查获
经核实:该车核载7人,实载19人
已严重超员!!!
目前,杨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严重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交警提示:非法营运逐利常多拉快跑、疲劳驾驶、超员超速,为躲避监管偷税漏税、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失管失控,扰乱营运市场,安全隐患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