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博话题#公司回应撞脸蔚来logo被判赔30万#冲上热搜。日前,网上流传的一份“知名车企logo成为烧烤炉的通风孔”的相关判决,引发关注。
判决书显示,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蔚来汽车”,9866.HK)将浙江北山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北山狼户外”)告上法庭,指其生产、销售的烧烤炉上的通风孔设计“撞脸”前者logo,损害了原告已达驰名状态的权利商标的合法权利。
11月22日,审理该案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北山狼户外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蔚来汽车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12月4日,蔚来汽车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蔚来有自营的户外露营产品,已有部分消费者误以为对方卖的是蔚来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会对品牌形象带来巨大不良影响。
北山狼户外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还在与被告沟通是否上诉,目前还没决定。对于上述判决结果,他表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不便评论。
前述判决书显示,2023年4月,被告北山狼户外在多个电商平台的店铺上架带有类似原告蔚来汽车注册商标的便携烧烤炉,售价从121元至137元不等。因该烤炉的通风孔与蔚来汽车商标高度相似,被众多买家和网友误解,评论区频现“我还以为蔚来的呢”“这是蔚来烧烤架吗”“看了两遍才发现不是蔚来,那个标志真的太像了”“蔚来怎么转行做烧烤架了”等。
南京中院一审认定,蔚来注册商标在第12类电动运载工具上构成驰名商标。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二者形状基本一致,仅存在细微差别,构成近似商标。被告北山狼户外制造、销售侵害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