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
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优势
已逐步成为人们日常出行
优选的代步工具
但有的人为了续航提速、行车方便
在电动自行车上偷偷做些“小改动”
加装蓄电池、拆除限速装置、加装雨棚
......
这些非法改装的行为
看似得了便利,实际上却失了安全!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
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湖州公安持续在辖区范围内
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精准打击
下面将曝光一批
电动自行车涉嫌非法改装
加装的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引以为戒
案例一
近日,交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的嫌疑,经查该车涉嫌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原48V12A铅酸电池改装为60V20A铅酸电池。经调查取证,交警部门已对该车辆修理部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店铺负责人也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案例二
1月2日,交警在南太湖新区青铜路梧桐路路口至凤凰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改装电瓶的情况,民警遂对驾驶人唐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三
1月6日,交警在市区南街所前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改装电瓶的情况,遂对驾驶人及车辆进行检查,民警对驾驶人邹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四
1月7日,交警在南太湖新区青铜路梧桐路路口至凤凰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改装电瓶的情况,民警遂对驾驶人曾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五
1月7日,交警在市区红旗路与南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的嫌疑,该车自行加装挡风板,民警遂对驾驶人吴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六
1月7日,交警在红丰路与清河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的嫌疑,该车自行加装雨棚,民警遂对驾驶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七
1月3日,交警在菱湖镇梦湖路东栅路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的嫌疑该车自行加装雨棚,民警遂对驾驶人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八
1月8日,交警在康泰西路与珍贝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的嫌疑,该车自行加装雨棚,民警遂对驾驶人李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时
不仅要经过整体、统一的设计
还要经过严格的整机测试
如果单独改动某一部件
将会破坏其整体性能
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那么电动自行车使用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加装、改装?
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有什么危害?
一起来学习!
1.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装置。
4.加装动力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动力电池。
5.加装伞架、车篷。
6.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相关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部分改装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超过40公里,大大高于自行车但又明显低于汽车,不管是与机动车还是与其它非机动车都存在较大速度差,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很多车主为了增大续航里程,提高行驶速度,违规加装60V,甚至是70V的超标蓄电池,此类超标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车篷,会遮挡视线,遇大风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加装后车身变宽占用路面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剐蹭事故;发生交通事故车篷很有可能会刺穿驾驶人的心脏或颈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除此之外,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货架,会导致车身宽度增加,体积变大,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你我同行
湖州公安将继续
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
遵守交通规则
切莫以身试险
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赵亚琪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王心怡
来源:湖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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