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康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工作中发现
有人疑似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油漆产品
事关企业营商环境
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森林分局快速行动
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摸排调查
经缜密工作
查获一个制作、销售
假冒品牌油漆犯罪窝点
查扣假冒注册商标的乳胶漆成品600余桶
空桶1500个
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经查
犯罪嫌疑人郑某、李某等人
在未取得商标持有人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
为牟取非法利益
擅自雇请人生产假冒伪劣乳胶漆
后通过快递销售至各地
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目前
4名犯罪嫌疑人
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经营者售卖假冒产品
不仅侵犯了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
还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请各位生产经营者谨守法律底线
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
购买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
切莫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若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应当及时报警、勇于维权!
来源:南康公安
编辑:孙平
审核:黎衍金 刘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