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4人被拘!涉案500余万元!

政务   2024-10-27 18:56   江西  

近日

南康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工作中发现

有人疑似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油漆产品

事关企业营商环境

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森林分局快速行动

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摸排调查

经缜密工作

查获一个制作、销售

假冒品牌油漆犯罪窝点

查扣假冒注册商标的乳胶漆成品600余桶

空桶1500个

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经查

犯罪嫌疑人郑某、李某等人

在未取得商标持有人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

为牟取非法利益

擅自雇请人生产假冒伪劣乳胶漆

后通过快递销售至各地

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目前

4名犯罪嫌疑人

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经营者售卖假冒产品

不仅侵犯了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

还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请各位生产经营者谨守法律底线

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

购买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

切莫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若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应当及时报警、勇于维权!



来源:南康公安

编辑:孙平

审核:黎衍金 刘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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