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沾益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周玉兵,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德泽乡左水冲村委会二道石坎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1月20日20时3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何建辉,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东海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24年11月23日21时0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徐学友,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红寨村委会汤浪七村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2月9日16时4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蒋永昌,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炎方乡刘麦地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2月10日20时2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
曲靖市沾益区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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