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城部分道路
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渭南市合阳县城区地下雨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工作开展有序、安全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项目涉及相关道路按照施工需求进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1.建设东路太姒路十字至凤凰南路建设东路十字;
2.凤凰北路黄河街十字至泰山路凤凰北路十字;
3.金水路西新街十字至印光大道转盘。
二、交通管制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三、交通管制方式
采取分段式临时交通管制,半幅封闭,交通管制区域内非施工车辆和行人禁止通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及沿途居民按照通告要求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注意避让施工机械及设施,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特此通告!
合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9日
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对临晋路东段和洛河路北段
实施限时单向通行的通告
(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临晋路东段和洛河路北段交通状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决定对城区临晋路东段、洛河路北段试行限时单向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单行路段
(一)临晋路东段(中陕核医院至中央城小区北门)
1、中陕核医院东门向东至县司法局门前路段,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2、县司法局门前向东至中央城小区北门路段,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
3、为了方便就医,中陕核医院东门向西至西二环路段,全时段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二)洛河路北段(同州路与同花路十字至阳光酒店与洛滨大道丁字)
1、同州路与同花路十字向北至中央城小区北门路段,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2、县司法局门前向北至阳光酒店与洛滨大道丁字路段,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二、限时单行示意图
三、限时单行时段
法定工作日上午7:00-8:30 下午17:00-18:30为单行时段,其余时间社会车辆可双向通行。
四、限行车辆
所有机动车(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均应遵守本通告规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6日起实施,届时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12日
为进一步改善临晋路东段和洛河路北段交通状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决定对城区临晋路东段、洛河路北段试行限时单向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单行路段
(一)临晋路东段(中陕核医院至中央城小区北门)
1、中陕核医院东门向东至县司法局门前路段,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2、县司法局门前向东至中央城小区北门路段,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
3、为了方便就医,中陕核医院东门向西至西二环路段,全时段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二)洛河路北段(同州路与同花路十字至阳光酒店与洛滨大道丁字)
1、同州路与同花路十字向北至中央城小区北门路段,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2、县司法局门前向北至阳光酒店与洛滨大道丁字路段,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限行时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二、限时单行示意图
三、限时单行时段
法定工作日上午7:00-8:30 下午17:00-18:30为单行时段,其余时间社会车辆可双向通行。
四、限行车辆
所有机动车(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均应遵守本通告规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6日起实施,届时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合阳交警、大荔交警
编辑:思 敏
审核:白絮飞
终审:周新宏
监制:黎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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