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每年9月设为全国科普月!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将二审

百科   2024-12-24 14:34   四川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介绍,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将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修改将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并增加“科普人员”一章。对科普人才培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科普人员激励机制等作了规定,为科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拟做出几点主要修改:


一、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二、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三、明确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要求科普产品和服务、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


五、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王翔介绍,科学技术普及是推进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工作。适时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十分必要。本次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有一些创新点和亮点。


一是,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普事业的全面领导,开展科普应当以人民为中心。


二是,突出科普的重要地位。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科普。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鼓励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设施,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


四是,增加“科普活动”一章。对科普产业发展,新技术、新知识和应急知识科普,科普国际合作交流,科普工作评估,虚假错误信息处置等作了规定,确保科普活动质量。


五是,增加“科普人员”一章。对科普人才培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科普人员激励机制等作了规定,为科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六是,完善国家保障措施。明确国家完善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建设布局,促进城乡科普设施均衡发展;建设完善开放、共享的国家科普资源库和科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文字来源:红星新闻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注: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作者所有,侵删


科普成华
有趣的好玩的科普知识都在这里,一起走进科学,感受科学的魅力吧。
 最新文章